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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移民系列

冠状病毒病(COVID-19)之移民系列42 离境豁免重要变更

澳大利亚从2020年3月25日起对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实行离澳限制。除非您是属于自动豁免人士, 否则,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须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请离境豁免批准后才能离境。内政事务部最近做了一项新调整,把通常居住在澳⼤利亚以外国家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从自动豁免类别除去。政府指出这是为了确保滞留在海外一段时间的公民和永居获得优先航班和隔离服务,所以管理离开澳大利亚并打算在不久的将来返回的人数非常重要。

申请豁免

从2021年8月11日起,通常居住在澳⼤利亚以外国家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不再属于自动豁免人士,必须申请豁免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离境。申请人必须证明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需要离开澳大利亚。如果您目前在澳大利亚境外并希望前往澳大利亚,然后再返回您的居住国,您可以在抵达澳大利亚之前申请离境豁免。豁免从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过渡期

在 2021年9月7日之前,未经豁免抵达机场的旅客,在出发时如果可以证明通常居住在澳⼤利亚以外的国家,则将被允许离境。如果您在 2021年8月11日之前获得离境豁免批准并且尚未使用过该批函离境,您可以使用此批函作为单次离境。您不需要重新再申请一次豁免,除非您已经使用过该豁免批函或者希望将来再次离境。您可以参阅内政事务部的官网获取有关豁免申请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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